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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规划院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也必然面临新的转型需求。5月9日下午,第四届清华同衡学术周精彩继续,沈迟、侯卫东、吴必虎、王富海、袁昕等5位具有不同代表性的规划机构领军人物齐聚“群英汇”论坛,就“规划院何处去”这一行业热点话题分别作主旨报告,并在报告后展开高峰对话。
本期内容分享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党委书记、总工程师侯卫东的主旨报告《文物保护规划二十年回顾与思考》,以飨读者。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侯卫东
侯卫东书记从文物保护规划的发展历程、面临形势,以及对新形势下规划走向的思考三个方面,对文物保护规划做了系统的介绍。
文物保护规划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995-2002年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出台前的初创阶段;2002-2012年编制办法出台后的推广阶段;2012年之后由于对文化遗产概念诠释变化带来的拓展阶段。
同时,文物保护规划也面临着一些新形势:第一,中央提出文化复兴理念,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重要一环,探索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成为重要课题;第二,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第三,“多规合一”对文物保护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最后,侯书记提出了对文物保护规划发展的五点思考:
第一,规划法理依据仍然不够充分,规划具有事业和建设规划双重性质,属性仍不清晰。
第二,保护规划编制是一个全方位的工作,一般编制单位难以胜任。
第三,规划的双重性质导致规划服务和约束对象不明晰。
第四,应根据规划对象的规模、类型、保护目的进行规划分类,从而制定不同规划的要求。
第五,建议将规划分解为两部分,其中的区划、管理条例等内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文物保护、修复、利用、管理策略等内容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作为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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