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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7日上午,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进行了议题为“公共基础建设的邻避问题” 的自由论坛交流,在会上,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规划系郑卫老师,进行了关于邻避问题解决方法和根源探究的发言。
郑卫老师首先表示,在早前的国际会议和在浙大任教的过程中都不断接触到邻避问题,比如杭州的城市规划和浙江新城的垃圾中转站都有这样的问题存在,实际上邻避问题已经是很严重的问题。
郑卫老师接着指出,邻避设施问题不但是国际的问题,在历史上也有很多类似的记载,实际上就是一种土地使用的效益问题,随着城市人口高度密集,邻避问题在城市里面越来越严重。从传统的邻避概念到后来又衍伸出来其它含义有所不同的缩略词,这些缩略词都反应了公众对于邻避设施的排斥和反对态度。
郑卫老师认为,我们在规划的时候要认真去考虑邻避设施问题,研究证实邻避问题很多正是规划的问题,是由错误的规划导致的。解决邻避问题还是要从规划的本源上来着手。把邻避问题的内涵真正搞清楚,把反对的原因和动机搞清楚,这样处理针对性措施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接下来,郑卫老师陈述了学术界对邻避问题的几个普遍看法。第一,认为是狭隘主义的反应。把老百姓对邻避设施的反对看成是自私的表现,所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或者是舍小家为大家。这个说法我们要衡量一下。而国外的研究实际把这个看作一种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因为政府必须要把这些设施放下去,哪里政治比较弱就放到哪里。还有一种很有意思的观点是机构主义的观点,把邻避看作是社会政治的过程,认为是社会、资本和社区之间的冲突。比如说广州的市长要垃圾分类减量,把成本集中到社区而不是厂商,政府在社区的利益和经济发展两者当中权衡的时候往往牺牲了社区的利益。所以这个观点认为这种邻避主义,实际上是在对抗资本家。还有很多问题的发生是对于我们技术上面,或者是管理上面的不放心,这个很重要。还有一个是环境人权的观点,就是“不要在任何人的后院”。涉及土地产的财产权问题,我们要事先告知,这个很重要,否则一发生邻避问题的话就很麻烦。财产权不是说只是保护老百姓,厂商的财产权也应该一视同仁。谁的财产权最优先,在法律上已经有一些定论。公众参与和补偿机制,国外做得比较成熟,我们国家现在在环境立法和民法里面也有规定。认为邻避设施是公益性的设施,老百姓舍小家为大家这种传统的观念也需要改变。
最后,郑卫老师总结说,很多问题大家都认识到了,包括社会学界和法学界,空间上怎么去结合很重要,需要不同的专业一起来协调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纯粹的规划技术问题。当然规划技术必须要提高的,从规划层面上来说还要关心社会风险的定性问题,定性怎么跟定量结合起来,能够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出来,给领导做一个决策就非常重要。所以在邻避问题方面,规划自身科学性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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