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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5日,由我院总规所(主负责)、环境与市政所(专项)负责编制的《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复。
自治区政府对贵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批复指出,《总体规划》立足于贵港市的长远发展,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符合贵港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促进贵港市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城市未来发展的蓝图,将为贵港市在下一个20年的新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也将为贵港实现建设国家重要内河港口、广西主要的水陆交通枢纽、桂东南区域性经济中心、富有南国特色的现代化宜居生态园林城市等发展目标提供指引。
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2008年6月开始,历时2年。在项目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在工作过程中,项目组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得到充分认可。
谨在此感谢贵港总规项目组全体成员的努力工作和辛勤付出!
项目总负责:郑筱津
项目参与人员:
总规所:刘晋媛、赵广文、吴邦銮、张辉、旷薇、康璇
环境与市政所:季海波、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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