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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年10月10日,由我院作为主编单位完成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函〔2011〕121号)!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我国西南地区连接出海通道的综合交通枢纽。
批复提出南宁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南宁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南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同时批复还就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严格实施《总体规划》等几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南宁总规是我院主持编制的第一个省会城市总体规划,该规划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委托,南宁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并由我院与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合作编制完成。
南宁总规编制工作自2004年3月启动,受国家宏观形势和政策调整、地方发展思路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前后历时将近8年。在总规纲要成果于2004年底通过建设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总规成果分别于2008年初和2009年初按照审批程序依次上报自治区政府和国务院,并于2010年分别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和建设部常务会的审查。
南宁总规作为院管重点项目,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规划院主要领导和各部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项目组由尹稚院长亲自挂帅,多位副院长及总工提供技术支撑,总规、环境、景观、交通、能源等众多部所都派出技术骨干积极参与,同时还邀请了清华大学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课题研究。先后参加过该项目的规划编制人员多达六十余人,充分体现了我院大规模团队作战和专业化分工的组织、人才和技术优势。
谨在此特别感谢为南宁总规付出过辛勤劳动并做出贡献的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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