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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保护和利用文化与自然遗产,促进清华大学产学研资源整合,加强集团内有关领域工作协调,经清控人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居集团”)研究决定,成立“清控人居遗产研究院”(以下简称“遗产院”)。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体制:遗产院为人居集团直接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能是协调管理人居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与遗产保护和利用有关的业务,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2.业务领域:包括城乡遗产保护发展规划与设计、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遗产规划与设计、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计与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策划咨询与展示、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相关科研与技术研发等。
3.人员任命:任命张杰先生为遗产院院长,吕舟先生为遗产院总工程师,刘伯英先生、申国全先生、徐健先生为遗产院副院长。
特此公告!
清控人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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